審計部
1、負責制訂集團公司年度内部審計工作計劃,報集團公司黨委會審議,董事長批準後實施。
2、負責集團、全資及控股企業的内部審計工作,做好與外部審計的協調工作,配合各級政府審計部門對集團開展各項内部審計工作。
3、負責對全資及控股企業主要負責人(董事長、總經理)進行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4、負責對集團、全資及控參股企業投資、資金籌措、大型基本建設等重大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監督。對所屬企業經營管理中發生的各種重大異常情況進行專項審計,并向集團黨委會、董事長報告調查結果。
5、負責審計後續管理工作,提升審計結果的運用水平。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進行跟蹤,督促整改。
6、負責整合集團内部監督資源,對集團、全資及控參股企業的财務收支、經營預決算、資産質量、營運績效以及其他有關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監督。
7、參與集團各項内控制度建設,對所屬企業的内部控制系統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指導、檢查、評價和意見反饋,對有關經濟業務和經營風險進行評估和意見反饋。
8、協助集團黨委會、董事會、監事會開展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完成對全資和控股企業負責人的經營業績考核工作。
9、負責制定本部門職能相關制度。
10、完成集團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