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産(消防安全)委員會工作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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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範公司安全生産(消防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的工作制度,明确各成員的主要職責,根據《杭州市安全生産責任制規定》(市政府令第200号)精神和上級有關文件的要求,制定本細則。
一、安委會的組成
安委會主任由公司總經理或公司分管安全生産工作的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公司辦公室、組織人事部、綜合管理部、物業管理部、财務審計部、投資發展部、産權管理部、法律事務部等部(室)的負責人組成。
二、安委會的主要職責
1、定期分析系統(公司)安全生産形勢,研究提出系統安全生産指導性意見。
2、部署、組織各成員部室的安全生産工作,監督各部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安全生産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情況。
3、制定系統年度安全生産工作目标和計劃。
4、研究、協調處理各類重大安全生産問題,組織開展安全生産大檢查。
5、完成上級單位(部門)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産(消防安全)事項。
三、安委會工作制度
1、安委會在主任領導下開展工作。
2、安委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全體會議,會議由主任召集和主持,議題由主持人确定。
3、特殊情況下安委會主任可召開全體會議或專題會議,安委會相關成員或有關企業參加。
4、安委會召開的會議應認真做好會議記錄,如需形成會議紀要或決議時,應由會議主持人簽發。
四、各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一)公司辦公室
1、負責市委辦、市府辦安全生産信息的溝通和協調。
2、公司本級安全生産的責任部門。組織公司員工經常開展安全生産(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産(消防安全)意識。
3、依照《消防法》的要求,加強公司辦公樓消防設備配置,并開展經常性的檢查和維護。
4、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加強車輛駕駛員的道路安全教育,确保安全行駛。
(二)綜合管理部
1、系統安全生産管理職能部門。
2、在系統範圍内及時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安全生産的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
3、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産宣傳教育,增強系統各生産經營單位負責人和員工的安全責任意識,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4、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産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隐患,督促其整改。
5、經常分析安全生産形勢,全面了解系統各單位安全生産工作情況,及時上報各類事故,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6、負責起草公司年度安全生産工作總結、工作計劃和工作目标。負責系統各單位安全生産目标責任制的考核工作。
7、負責安委會會議的會務工作,對安委會會議的相關議題及時做好有關材料的準備,搞好會議記錄。
8、負責實施系統安全生産大檢查。
9、每季度召開一次系統安全生産片組會議,了解各單位的安全生産情況,布置有關工作。
(三)物業管理部
1、公司實物資産管理的安全生産責任部門。
2、嚴格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開展物業管理工作。
3、按照《合同法》和《安全生産法》的要求,做好各承租單位(人)和物業維護外包作業單位資質的審核,簽訂合法的“物業出租協議(合同)”和“物業維護外包作業協議(合同)”,落實安全生産(消防安全)責任制。
4、按照《安全生産法》和《消防法》的要求,向各承租單位宣傳安全生産(消防安全)知識,提高他們的安全生産意識。
5、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産(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督促其整改。
6、全面掌握和了解各物業的安全生産(消防安全)狀況,及時上報各類事故。
(四)财務審計部
在業務工作中宣傳安全生産工作,協助綜合管理部督促企業财務管理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撥付安全生産管理需要的各項費用。
(五)投資發展部
在業務工作中宣傳安全生産工作,協助綜合管理部督促企業在新建、擴建、技改等項目中落實安全生産(消防安全)設施的“三同時”。
(六)組織人事部
1、在業務工作中宣傳安全生産工作,督促企業黨組織的主要負責人加強安全生産中的政治領導。
2、協助綜合管理部督促企業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産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培訓,提高職工安全生産意識和安全生産技能。
3、有計劃地輸送系統安全生産管理幹部進行“注冊安全工程師”培訓。
(七)産權管理部
在業務工作中宣傳安全生産工作,對公司派出董事、監事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産教育。
(八)法律事務部
在業務工作中宣傳安全生産工作,對公司及系統的安全生産管理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和法律知識的培訓教育。
二OO九年三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