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華豐紙業有限公司(含杭州新豐紙業有限公司)污染地塊修複工程效果評估報告内容提要
--杭州華豐紙業有限公司(含杭州新豐紙業有限公司)污染地塊修複工程效果評估報告内容提要
杭州華豐紙業有限公司(含杭州新豐紙業有限公司)污染地塊修複工程項目于2020年3月9日開始,至2020年7月27日結束,修複工期141日曆天。2020年3月15日至5月12日,施工單位完成了本地塊内污染土壤的清挖和外運,基坑開挖清理工程中實際開挖污染土壤面積35931m2,比方案設計面積大1284m2;實際開挖污染土壤方量68541.8m3(含放坡污染土),比方案設計方量多19908.8 m3。磚瓦廠/水泥窯協同處置單位共接收污染土6708車,約107328噸。其中,黃湖磚瓦廠接收污染土942車,約15072噸;桐廬珠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接收污染土5313車,約85008噸;安吉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美欣達)接收污染土453車,約7248噸;協同處置單位接收污染土方量與實際開挖污染土方量基本相一緻。2020年3月21日至7月27日,水泥窯/磚瓦廠協同處置單位完成了本項目全部污染土壤的處置,且在處置過程中落實了二次污染防範措施,燒制的成品能夠滿足安全使用的要求。
效果評估單位(浙江大學)組織相關專家在現場踏勘、收集調查相關資料等基礎上,參照國家和浙江省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導則,根據《杭州華豐紙業有限公司(含杭州新豐紙業有限公司)場地風險評估報告》、《杭州華豐紙業有限公司(含杭州新豐紙業有限公司)污染地塊土壤修複工程修複施工方案》等資料,确定了污染土壤修複工程施工的效果評估對象、标準及流程,通過文件審核、現場勘察、采樣檢測等手段,完成了修複工程效果評估,編制了《杭州華豐紙業有限公司(含杭州新豐紙業有限公司)污染地塊修複工程效果評估報告》(以下簡稱《效果評估報告》),并于2020年8月20日通過了專家評審。本地塊修複後達到了安全利用的要求,無需進行後期監管。
2020年9月16日,浙江省生态環境廳會同省自然資源廳委托技術機構對《效果評估報告》進行了技術審查,根據技術審查意見,提出以下評審意見:《效果評估報告》内容基本完整,選用的評價方法和标準較為規範,評估結論總體可信,原則同意通過評審。

